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浓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集体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 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
3.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师生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2. 注重学习,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学院党委、党政办或党支部承担党务工作的同志,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事业心、责任感强;
3.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工作业绩突出。
(三)优秀党支部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作用;党组织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上级党组织、党员和师生的好评。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党员比例为学院党员人数的15%,共30名,其中教职工党员12名,学生党员18名,各支部推荐2——3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见附件1。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名额2人,各支部推荐1名。推荐范围为党委委员、党政办工作人员、党支部支委干部,处级干部不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2;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名单见附件3。
3、优秀党支部名额为2个,其中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1个,由学院党委在对支部考核基础上确定。
三、评选表彰的方法和步骤
表彰对象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 提出初步名单。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在全院范围提名。完成时间:2016年12月15日——16日;
2. 确定推荐名单与公示。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对象进行复核、审查,经党委会研究提出拟表彰名单,在学院内予以公示。完成时间:2016年12月19日——21日;
3. 表彰。学院党委年终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集体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 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公正、评出干劲。
2. 推荐工作要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
3. 要将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鼓励全体、加强学院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不断推动学院创先争优。
附件:
附件1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2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附件3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名单.doc
中共成都大学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